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摆一哈社区

三部门规定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转售手机卡

2021-1-8 20:22:44 5194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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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儿嗨哟喂 发表于 2021-1-8 20:22:44 |阅读模式

呼儿嗨哟喂 楼主

2021-1-8 20:22:44

根据《网络通信中国》的公共编号,国家网络通信事务所和工信部、公安部起草了《网络信息服务管理方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现在向社会征求意见。根据意见原稿: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转卖手机卡、网卡、物联网卡。用户依法将注册了真实身份信息的手机卡、网络卡、物联网卡转让给他人的,必须依法办理户口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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