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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省政府批准,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《“9·5”泸定地震后公共服务设施重建专项实施方案》。
规划明确了重建范围和目标,包括12个县(市、区)和82个乡镇(街道)。
城乡住房改造覆盖6度及以上地区,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覆盖7度及以上地区。
重建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。
2023年1月底前,基本完成城乡住房维修加固工作。
2023年12月底前,城乡住房货币安置恢复重建基本完成,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基本功能恢复。
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改造。
在住房重建方面,共重建4.68万户。
按照重建处置办法标准,完成城乡住房重建9630套,修复加固3.64万套,货币化安置790套。
此外,统筹集中安置小区建设,统筹33个集中安置小区建设,统筹石绵县跃进村、幸福村和泸定县万东村、子崖厂村、莲河村等5个村的搬迁。
在市政基础设施重建方面,确定了恢复、重建、维护和加固的重点任务,其中城市和市政道路桥梁26.91公里,给排水管网96.94公里,供水厂4个,污水处理厂7个,气体卫生设施5个。
该计划还确定了重建农村基础设施的任务,如饮用水、排水、卫生和供电项目。
从投资规模来看,城镇住房恢复改造的平均建安成本估算为3000元/平方米,城镇住房的平均维护固定成本估算为370元/平方米。
农村房屋恢复改造安装费用,充分考虑地震烈度、高原高海拔气候和交通条件,控制在1350元至2200元/平方米,平均估算1840元/平方米。
农村房屋维修费用控制在270元至300元/平方米,平均为290元/平方米。
同时,规划还提出要特别重视对传统村落的修复、保护和活化。
改造涉及甘孜、雅安12个传统村落,修复重建农村民居242间,修复加固农村民居854间,货币化改造34间。
考虑到传统村落修复保护资金需求较大,《规划》明确,地方政府要结合旅游业发展,用好修复重建等配套政策,鼓励国有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。
记者李欣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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