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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网网1月28日香港媒体报道,侮辱国旗和区旗事件真相的香港反对派成员古思尧于2020年7月在法院外侮辱国旗,今天(28日)早上在西九龙法院被判有罪,被监禁4个月。
据香港文汇网、东网等媒体报道,古思尧2020年在法庭外支援乱港分子黎智英和14名泛民相关人员,在此期间向记者公开展示了倒挂和污染的五星红旗。他否认了侮辱国旗罪,在审判中故意涂上五星红旗。他今天(28日)在西九龙法院被监禁了4个月。
罪名指出,古思尧于2020年7月15日在西九龙审判法院a座和b座地下之间的公共区域内,以涂装方式侮辱中国国旗。据控告人介绍,被告从2002年开始犯同类型的罪行,最近2019年因侮辱香港特区旗帜而被逮捕,过去累计9次犯罪,罚款从3000港元到6周。
据报道,古思尧求情时,自己患了第四期直肠癌,主张屡败屡战。法官在判决时指出,被告的刑事责任很严重,当天在场展示被涂画的五星红旗20分钟以上,公开侮辱,有鼓励他人的作用,但考虑到被告的身体状况作为减刑要素,最终被判处4个月监禁。
据此前报道,古思尧曾多次入狱。2018年10月涂上区旗当众破坏,之后侮辱区旗罪,被判6周监禁的2017年7月和10月涂上两次污染,破坏国旗倒置,2015年7月,古思尧在湾仔焚烧区旗,被判侮辱区旗罪成立,被判6周监禁的2012年6月和2013年1月,古思尧分别焚烧国旗,涂上黑色国旗和香港特区旗,共9个月,他上诉减刑4个半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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